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穿即戰鬥:余炳賢與劉敬弘的扮裝人生



扮裝不只是表演
小學時候周末夜晚和爸媽在看綜藝節目時,看見那時候的大炳反串惠妮休士頓誇張的對嘴唱歌。那時候並不覺得好笑,只是隱隱覺得不安,但說不清那種不安是什麼。小時候的我相當陰柔纖細,聲音在男生堆裡頭也是突兀得細。國小時我被笑作人妖。國中時知道原來有個叫永鋕的男孩跟我一樣陰柔卻不幸的早逝,心頭微微一震,後來仍一直有種隱蔽心中的不安。上了大學陰錯陽差認識了人生第一個跨性別朋友。那時候我終於意識到扮裝並不是上台穿誇張的衣服表演收紅包這樣的事情,扮裝是,一種生活方式。
當一個人想要過和自己生理性別相異的生活,是一種試煉。擋在面前的,不是心理障礙,而是社會築起的高牆,是硬生生將人切割成非男即女的一把刀。
如果將我們身穿的衣服是做一種展演,那跨性扮裝者,想要秀給大家的,就是他/她最舒服最安心的模樣。扮裝並不總是掙扎與痛苦,在我的跨性別好友以扮裝模樣第一次踏上了凱道參與同志遊行時,他說:「這才是真正的我。」

穿即戰鬥:不被記載的服裝史
1969628日半夜,在紐約格林威治村的石牆酒吧,警察惡意臨檢了石牆酒吧(台灣警察也做過同樣的事情),所謂惡意臨檢是執法人員的粗暴對待,是整個社會彰顯的公共暴力,想也知道當晚的警察對這樣他們眼中的死玻璃當然是不會溫柔到哪去。一個說法是,當時有個扮裝皇后拿起了皮包(或是高跟鞋)猛攻警察的頭部。在美國當時保守到不行的環境下,同性戀者會莫名其妙的被逮捕、被關進精神病院,那時,或許石牆酒吧外的人們終於忍無可忍得憤怒了,開始有人挑釁、用小物品攻擊,於是暴動就開始了,接二連三的有人被警察打斷了手指。當時的警察可以依扮裝行為而逮捕人,而在那晚,有陽剛的鐵T、陰柔男同志、性別不明的扮裝皇后被逮捕。但最後,警察被憤怒的群眾打得落荒而逃,如果你是那時候在一旁目睹這一切的美國人,這些被人們罵慣的死娘泡、死男人婆、死人妖,或許會是你看過最奇怪卻也最勇敢的人。
而這一些穿著和樣貌,你不會在王受之的《時裝史》和辜振豐《時尚考》裡讀到。
但她/他們,確確實實改變了這個世界。隔年,紐約的人們為了紀念這場流血抗爭,在中央公園發起了一場遊行。同志運動的烈火更延燒到了世界各地,加拿大、法國、英國、德國、比利時、荷蘭、澳大利亞和紐西蘭…這些國家都有人們組成了同性戀解放組織,那個時候,我還沒出生,卻已經有人用高跟鞋敲出了一部抗爭史。在那段歷史,真正的英雄一點都不陽剛,而是以悍婦姿態奮起對抗的扮裝皇后。

他/她改造自身,卻不須被改造
大學以前,我對自己陰柔的外貌和聲音都有所不安,當然比我更陰柔的、更娘的當然圈子裡還有一大票人。後來我重新看到了大炳。在多年前,幾乎沒有藝人願意為同志現聲/身、面對同志議題能躲則躲的生態下,大炳卻還在舞台上,在gay bar,在夜店,在小劇場,在同運的隊伍中。從同志大遊行第三屆起,他不只出聲,還現身支持,並大方出櫃。他不需要去參加那些愚蠢的改造節目─那把帥氣的男人婆扮成神經創傷的小女人;把美麗的陰柔男扮成鱉腳少年的愚蠢節目。他不需要,他需要的是一套華麗的衣裳,一個舞台,和一群愛他模樣的觀眾。
我才發現,原來有一種美是一個人展現的人格和道德勇氣,扮裝的大炳,好美。
他/她不是來重整道德,而是揭穿道德的假面具
2011年我輾轉認識了劉敬弘,大家都叫他Hiro,開始是在臉書上的閒聊,聊電影、聊日本、聊社會運動。深入認識後才發現劉敬弘是一位古道心情的(熊族)扮裝皇后。2010年紅綾金粉劇團作品《娘娘鎗末日大團結》,那時Hiro在戲裡頭扮演了「真道德重整委員會執行長」貝蒂夫人,之後他以扮裝出席不同場合都是用貝蒂夫人的身分。我其實不知道該怎麼訴說Hiro的多元,但我曉得在工作上他成功的行銷了Oreo餅乾、脆笛酥和Johnny Walker。我對他的過去所知並不多,我眼中的Hiro,在真愛事件時,率領著同運人士前往各個公聽會對抗保守基督徒的歧視言論;他也在第九屆台灣同志大遊行擔任發言人。
Hiro對我而言,除了是運動中的前輩,他讓我看到一個扮裝皇后如何扮起來是一位妖媚強勢的高貴歐巴桑,伶牙俐齒擊退反同言論。在他的追思會上,我才發現Hiro參與過的社會運動龐雜之難以細數,也道出了他的多元身分。如今早逝,實在令我感到難過又惋惜,只慶幸他是在安詳中過世。
汙名才是真正的毒藥
200722日,大炳於現在新北市的薇閣旅館被查緝毒品交易,而後加起來共有四次,台灣的媒體誇張疲勞轟炸式的報導了大炳因為使用管制藥品被逮捕的訊息,這對大炳的演藝生涯造成極大的傷害,甚至在參與同志遊行時,大炳為避嫌,一度婉拒邀請。所謂的「毒品」對一個人最大的傷害,尤其是對於公眾人物而言,並不是身體上的,而是得背負著整個社會的污名。
汙名是握有權力者訂定了所謂「正常」的標準,逾越了那標準,你是不正常之人,你是道德的逃犯,你要背負標籤,面對整個社會無所不在的歧視。
在台灣,每年你會看到政府花下投入經費在電視、大型看板、海報的「反毒」廣告。所謂的「毒」其實是一種弔詭事情。我們看不到政府對於瘦肉精、農藥殘留甚至工業排放有更多的作為,我們看到的只是一種思維:「吸毒(用藥)的人就是罪人,就是社會的敗類」但且讓我們將眼界離開台灣。2001年葡萄牙免除了持用管制藥品的刑罰,也就是藥癮除罪化(販售及製造者還是有刑責),往後只需繳罰款即可。這樣的法律,引起保守團體及宗教團體的嚴厲批評,在今年七月一日於Business Insider的報導指出,葡萄牙的這項改革,配合公衛的共用針具減害計畫,以及慢性藥癮治療,葡萄牙感染愛滋(HIV)病毒的比例明顯下降(1999年葡萄牙在歐盟國家中有最高比例的愛滋人口),管制藥物的使用率下滑許多。
一句反毒,許多的討論就此關閉,法律將某些精神藥物及麻醉藥物收編為「毒品」。然而生在這個時代,放眼望去都是毒物,最毒最傷人的莫過於危險的核廢料,我們是不是也該將這些推行核電廠不遺餘力的政治人物都給定義為「毒癮者」呢?
人們總是將自己想笨了,以為每個人總會容易染上藥癮,但人們卻沒看到精神用藥的濫用問題,尤其是安眠藥。
對我而言,中度、重度的藥癮者是需要被完善照顧的病人,汙名的標籤太輕易了就貼上,他們被視為道德的流放者,被大眾粗魯對待。
相對於藥癮者,跨性別者的處境也好不到哪去。還記得2010年馬偕醫院解雇跨性別員工的事件嗎?一個人因為穿著和他人不同,就被否定了工作能力,失去了工作權,這是何等的歧視與不公平。與其「反毒」,不如「反汙名的毒」,
因為汙名才是人權的毒藥。

記得大炳,毋忘Hiro

如果你沒有認識任何的跨性別朋友,也沒有認識任何的扮裝皇后,請記得大炳和Hiro。在遊行之外的364天,還有許許多多的跨性別者、扮裝皇后繼續用穿著和主流社會戰鬥著,她/他們在生活中的戰鬥隱蔽得不像一場華麗的演出,隱蔽得如此日常,無論是男人婆還是娘娘腔,人們都有資格繼續做自己。而我相信,Hiro和大炳,今年也會一起走在遊行的隊伍裡…。




 小心!鬼妖粉姬重出江湖!-「娘娘鎗末日大團結」的娘兒們與手鎗

2012年9月7日 星期五

思想高潮(Cum for Thought): 你的屁眼有毛嗎



文/李佳霖 (交大社文所博士生)

「你的屁眼有毛嗎?」。這是我在UT上約砲時,曾被問過的問題。

上過UT的人都知道,拓展人際關係的第一步始於「安安~自介嗎?」,隨後附上一連串由數字或英文組成的代碼,例如:180/70/31/1、174/62/24/both、168/55/26/0、165/71/40/top、178/74/36/btm……等等,無限可能的排列組合。上道一點的人還會「順便」標示出自己的第五項數字,例如:17*5。

但是像上面的問題──「你的屁眼有毛嗎?」,很顯然的,對方不只想知道我自介的數字串,而是丟出一個很精確的提問,想藉此得知我身體某個特定部位的毛髮狀況。「有毛」、「無毛」、「毛多」、「毛少」,都有可能是把對方turn on或turn off的因素。像這種帶有意識的提問,我們可以說他的「問題意識」比較具體、明確,是發展一篇學術論文不可或缺的第一步。

然而,我在UT上被問過的問題不僅於此。「你有腹肌嗎」、「你屁股肉肉的嗎」、「你單眼皮還雙眼皮」、「你鎖骨明顯嗎」、「你奶頭是什麼顏色」、「你穿什麼顏色/款式/牌子的內褲」、「你有女裝嗎」、「你聲音娘嗎」、「你腳毛多還少」、「你包莖嗎」、「你腳掌的形狀怎樣,是寬還窄」、「你有運動白襪嗎」、「你可以大便給我吃嗎」、「你要不要玩假陽具」……族繁不及備載。

這些問題的背後,都指涉對方自身情慾地圖的某一個景點,也可以說是對方的性口味。沒錯,是性「口味」,而非性「傾向」──這個口味本身已經不是「男生愛男生」足以形容或捕捉的了。口味的範圍之廣,除了包括性器官(屌、屁眼)和身體型態(腹部、屁股、鎖骨、腳毛、腳掌),更涵蓋了聲音、顏色、服裝、味覺、道具等。如果要套用一個學術名詞,或許我們可以說: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獨特性癖」(可參考何春蕤在《豪爽女人》的提法;針對何的說法,甯應斌也有所回應,可參考〈獨特性癖與社會建構:邁向一個性解放的新理論〉)。

不過「獨特性癖」這四個字,好像不是我們一般人可以理解的名詞,所以深入的討論與思辨就交給學者去搞吧。我想說的只是,一樣米養百樣人。說到性,青菜蘿蔔各有喜好,環肥燕瘦各有千秋,酸甜苦辣各具風味。喜歡吃甜的人指責喜歡吃辣的人,或是愛好中國菜的人鄙視愛好西餐的人,似乎沒必要也不道德。

如果你問我,UT帶給我最大的「好處」是什麼,我的答案不見得是「我在上面約到了good fuck」,而是有機會接觸不同性口味的愛好者。這個接觸不一定是性,有時只是網路上聊聊天,分享雙方在情慾經驗上的異與同,讓彼此多多學習人類情慾的千變萬化、博大精深。

思想高潮 (Cum for Thought): 回應「我們結/解婚吧論壇


文/李佳霖 (交大社文所博士生)

台灣第十屆同志遊行將於今年10月登場,主題為「革命婚姻──婚姻平權‧伴侶多元」。有鑑於此,台灣同志遊行聯盟在日前舉辦了「我們結/解婚吧」論壇,並邀請到四位講者針對這個議題發表看法。

何謂「解」婚?
論壇標題把「結婚」和「解婚」放置在一起,讓我覺得有趣卻又帶點困惑。畢竟如果按照台灣現行的法律,同性不得結婚,那麼對於同志而言,又哪來有「解除婚約 」的問題呢?因此我的理解是,這個「解」字並非探討離婚本身,而是「解構」婚姻的社會與文化意涵。以講者卡維波(中央大學哲學系教授)的提法為例,他認為所謂的婚姻改革(相對於改良),並不單純只是修改婚姻制度的法條,而是顛覆人們對於婚姻的單一僵化想像,使得婚姻的意義不被某一個立場或意識形態所壟斷。

我認為在卡的提法下,重點便不在於同志能否被國家認可,藉此走入婚姻,而是即使同志婚姻合法化之後,婚姻制度對於性慾管控、娼妓入罪、小三汙名等等,是否有其鬆綁或文化意義上的轉變。換句話說,解構婚姻的目的,不但是聽見更多邊緣主體(例如:外遇者、不婚者)的聲音,更是置疑婚姻制度對於「人數」和「次數」的限制。就人數層面而言,我們或許可以提出質問:「為何婚姻一定是兩個人?三個人或一群人可以締結婚約嗎?」;就次數來說,一個人是否有多次/多重婚約的可能性?如果婚姻的文化理想固著在「兩個人廝守終生」的圖像,那麼婚姻制度對於人們親密關係的規範與正常化,必定依然存在。

婚姻平權不單純是Yes or No
如果問到「你是否贊成同性可以結婚」,相信許多同志友善的朋友的答案是肯定的。畢竟如果以「平權」的角度來看,異性戀進入婚姻之後享有的法律保障和權益,而同性戀卻得不到,似乎是一種不平等的對待。講者簡至潔(台灣伴侶盟成員)就提到,如果同性戀不被允許結婚,社會大眾歧視同志的現象將會存續。關心台灣性別運動與同志運動的我們,當然不願看到同志持續遭受歧視。但更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婚姻平權並不是選邊站的是非題,而是需要我們仔細思辨的申論題。這個申論的空間,即是台灣性政治版圖得以持續開展的起點。意即,我們必須就其婚姻制度規範與文化想像本身,裡外翻轉它的樣貌,讓婚姻當中一切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條件與狀態可以受到檢視、解構。如此一來,我們才能夠看到婚姻在性別領域之外更廣泛且錯綜複雜的連結,藉此省思婚姻平權可能帶來的不平等壓迫。

2012/8/25「我們結/解婚吧」論壇,請見台灣同志遊行聯盟官網:http://twpride.org/twp/?q=node/9

2012年9月5日 星期三

生_然後重生_夾在這之間的_叫毀滅_


 
文/孫寧班
  
戀人相戀的每一刻都是獨一無二。每一刻都是一個小宇宙。氣憤爭吵的一刻、勾心鬥角的一刻、嘴巴張開到牙齒露出大笑的一刻、共處一室消磨無聊光陰的一刻…。一刻一刻,生命的點滴一點一點沿著心跳的聲音失去,相戀的片段逐漸累積增加,能夠相守的光陰則理所當然的反比減去。

  最近,一個與伴侶相戀十二年的朋友在短短幾個小時內便毅然決然與對方談了分手。他說,自這天以後,他決定要自己愛自己。這是一種練習。能夠愛的時候便像花朵綻放一般,將自己的愛盛開在情人的瞳孔之中;然而,一旦無法愛了,無論是自己不能夠繼續下去,或是對方拒絕維持這段關係,如何不因為結束一段關係而讓自己死去活來,這又是另外一個課題。難題,高深地。

  人們說,這就是所謂的「放手的練習」,不過,我想這應該也可以說是「自愛的學習」。本來的生命重心,本來的依歸與相屬的情感,一旦必須被徹底的剝離,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趟全新的旅程。彷彿那些從前是一段旅行,我們從中找尋旅行的意義,探問為何而生。

  以前,兩個人牽手逛街、共飲共食、同寢入睡,你們分享彼此的喜怒哀樂、體驗生活的酸甜苦辣,同棲度日,相依相屬。現在,你獨自採買早午晚餐、安靜品嘗書本電影以及音樂、用買杯咖啡的藉口勉強攤在家中的自己出門曬曬陽光,生活似乎顯得格外寂寞,所有的感受都只能夠與自己分享,一人擔受。

  你開始學著與自己戀愛。重新發現那些被散落或遺失的自我,不再需要為了一顆不是自己的心臟擔憂牽掛,你唯一得要放在心上的是自己的生計和眼前的未來。與家人的相處可能沒有什麼改變,對於他們的依賴可能因為心靈上的軟弱而變得相較強烈,同朋友的相處則會多出許多自由的空間及時間,不再需要保持拘束或謹慎抵禦曖昧情愫。只是,剛開始,可能你還不習慣這樣的生活;只是,最初時候,你仍然渴望撿回那份被愛的溫暖。

  然而,無能為力好好愛自己的人,不可能真正去愛人。你可以說,愛情是一種呼求,期待能夠被廣袤世界上的某個人的某支手,伸出,救援,使你的以完整;你可以說,愛情不過是種調劑,於來日方長的苦痛生命裡注入樂趣,他是廉價的玩具,也可說是餐後甜點;你可以說,愛情是奢侈品,根源於虛空的我們,生來不帶任何東西,死後也帶不走塵世萬千,一輩子都孤獨,能夠擁有以為完整的幻想的確幸運。

  你也可以說,愛情是末日到來以前,自體的末日。僅有被毀滅的,才有重生的資格。在那以前,難道我們是等著被毀滅的爛柴?不,我不這麼想。因為打從一開始,我們就被迫生下了。我猜,可能我們都在祈禱下一次重生。我們可以自己選擇。

2012年8月24日 星期五

我幹故我在:李查理寫給「愛與和平與幹」的一封信


誰不渴望「愛」? 

誰不嚮往「和平」?
愛與和平,正面又光明。


但說到「幹」字,人們常常皺起眉頭,

認為這個字是髒話,是性交,是教壞小朋友。
於是開始恐慌、撻伐,希望純潔化所有人。


最近我在臉書上看到一個名為「愛與和平與幹」的團體,覺得非常有趣。

這個團體把「愛」、「和平」、「幹」擺放在一起,碰撞出他們的訴求與人生新/性態度,並且抗議真愛聯盟以愛之名,行歧視同志之實。


如此有趣又有力的文字排列組合,也讓我重新思考個別字詞的涵義:



「愛」


對抗真愛聯盟。挑戰單一正統的愛。開拓千奇百怪的愛。
愛自己,愛別人,愛吾所愛,愛的有自信有骨氣。
愛的輕描淡寫,愛的轟轟烈烈。
愛的自知自覺,愛的糊裡糊塗。
當有一群人以狹隘的「真愛」,企圖統化或抹殺其他各式各樣的愛,我們必須要讓他們知道,他們不配得到愛,也不配愛我們。


「和平」


100%的和平愛好者,但絕非溫良恭儉讓的弱者。
所謂的和平,不應該建立在「少數聽從多數、多數憐憫少數」的不平等權力位階。我們也絕不接受「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各式各樣性異議份子只要回歸正途,上帝依然愛你,國家就會安定,世界因此和平」這種BULLSHIT的論述。


「幹」


不只要幹人、被幹、互幹,
當走在台灣同運與性運的道路時,還要不畏艱難、苦幹實幹。
幹,是人生態度。
幹,是社會運動。
總有一天,我們會幹出個名堂來。


李查理 2012/8/24